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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资助补贴

栏目:宝安区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0-07-23

申报对象
1.申报资助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工业设计的文化创意企业;
2)在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采用工业设计成果使之产业化的生产制造企业。
办理条件
1.申报资助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工业设计的文化创意企业;
2)在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采用工业设计成果使之产业化的生产制造企业。 2.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内容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工业设计领域;
2)项目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导向意义;
3)项目自主创新,且拥有原创知识产权;
4)项目已于当年度或上两年度完成; 或者项目在实施期内,且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50%以上。
所需材料
1)《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书》原件;
2)与项目相关的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3)项目在工业设计产业化过程中的实际投入相关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4)年度检验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6)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申报日近三个月以内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区政务办接收申报材料; 区文产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进行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单位可于5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80工作日
承诺期限:180工作日
受理机构: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办理依据:《宝安区文产办贯彻落实促转型“1+5”文件配套操作规程》 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资助操作规程<;>